金額
| 項目 | 2025/26 | 2026/27 |
|---|---|---|
| 每名父母或祖父母的扣除上限 | $100,000 | $110,000 |
申請資格
- 你或配偶的父母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包括繼父母及領養的父母
- 年滿60歲,或有資格領取政府傷殘津貼
- 在該課稅年度內入住安老院舍
- 院舍位於香港,持有社會福利署根據《安老院條例》或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》發出的牌照或豁免證明書,或屬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》第128條豁免發牌的附表護養院
- 院費由你或配偶在該課稅年度支付,並已減去任何人或機構發還的款項
可扣除的開支
- 院舍的照顧費用,包括住宿、膳食、護理及雜項開支。
- 醫療開支不可扣除。院舍代付後向家人收回的私人開支,例如個人用品,亦不可扣除。
- 父母在年度內滿60歲,該年仍按全年上限計算,不用按日數攤分。
- 按標準稅率計稅的人士,亦可獲得這項扣除。
與供養父母免稅額比較
- 同一名父母或祖父母,同一年只可申索扣除或免稅額其中一項。兩項都申索,稅務局只會批出扣除。
- 全年院費高於 $55,000(每月約 $4,584),申索扣除較為有利。
兄弟姊妹一起付院費
- 每名父母或祖父母,每年只可由一人申索扣除。
- 幾名子女都有分擔院費,要協議由誰申索。未能協議,任何人都不獲扣除。
申請方法
- 在個別人士報稅表(BIR60)第12.4部申索,填寫該年實際支付的院費。
- 院費超過上限,仍填寫實際金額。例如2025/26年度付了 $120,000,照填 $120,000,稅務局會按 $100,000 計算2025/26年度的稅款,按 $110,000 計算2026/27年度的暫繳稅。
- 交表後才申索,可填寫IR6071表格交回稅務局,須在課稅年度完結後6年內提出。
- 交表時不用附上收據,但要保留院舍發出的收據,稅務局抽查時須提供。
報稅表及詳情:香港政府一站通〈申索免稅額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