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
- 申請人年滿18歲。
- 全家每月入息及資產淨值,不超過房委會按家庭人數訂定的限額。所有成員都年滿60歲的家庭,資產限額加倍。
-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香港沒有擁有住宅物業。
- 編配單位時,一般須有最少一半家庭成員在香港居住滿7年。
仍在核對
入息及資產限額已按房委會網頁核對。居港年期及物業等其他條件,仍待與房委會的申請指南逐項核對。
計算例子
一名65歲長者獨居租住私人樓宇,每月有 $6,000 長俸,存款 $400,000,沒有物業。入息低於一人家庭限額 $13,230。他年滿60歲,資產限額加倍至 $590,000,所以入息及資產都在限額內,可以考慮申請。
- 每月入息
- $6,000
- 限額 $13,230
- 資產
- $400,000
- 限額 $590,000